8月30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唐山同行程人员请主动报备

赛普睿特 115 2026-09-30 21:54:01

2月13日唐山路北区武某某等5名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12日,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滦州疾控中心转来的协查函,函称天津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乘人员李某某、吴某、井某、王某某、武某某5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其中李某某、吴某、井某、王某某4人现在我区居住,武某某曾在我区有活动轨迹。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李某某等4人及其密接人员、对武某某的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5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月6日19时左右从远洋城南门进入,19:30至21:00左右在呷哺呷哺火锅店吃饭。后步行至华岩路与裕丰街交叉口西行60米的经典台球厅二层,22:00-23:30在台球厅停留。2月7日12:05左右由景泰翰林步行至爱乐琴行门口打车。

1. 2022年6月2日0-24时,唐山市报告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为曹妃甸区检测发现。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我区收到路北区疾控中心转来《关于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石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现石某某已转运至路北区定点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涉及我区次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张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张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张某某于2021年12月15日14:29分乘坐G8929火车从北京南出发,15:38分到达唐山站,乘坐私家车回东苑小区6号楼,到家后未外出。

11月2日唐山曹妃甸区次密接者卜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2021年11月1日15:00,我区收到上级推送《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肖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同车厢人员卜某某的协查函》,涉及我区次密切接触者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卜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卜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30日11:05-13:24乘坐G1248次列车由济南西站至唐山站,13:50下车后步行至唐山客运站,购票后到检票口附近共享按摩椅候车,14:20-15:50乘坐唐山至曹妃甸工业区大巴车,在曹妃甸工业区新三加市场下车,下车后步行至新三加市场世纪华联超市购物,15:57在新三加菜市场门口打车至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业园中国石油码头,16:15步行至曹妃甸区工业园中国石油码头员工宿舍,17:10到员工食堂就餐,17:40回宿舍后无外出。

2021年10月31日6:50-7:10员工食堂就餐,7:15返回宿舍,8:00-11:00到增产服务中心工作,11:10回宿舍休息,11:30员工食堂就餐,11:50返回宿舍休息。13:50-16:40增产服务中心工作,17:00员工食堂就餐,17:10分返回宿舍后无外出。

8月30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唐山同行程人员请主动报备

2021年10月20日7时,孙某某到雄县服务区上班,负责卫生间保洁工作,除吃饭时间到餐厅就餐外,其余时间一直在卫生间区域活动;21日7时,下班返回雄县东柳村家中,白天一直西柳集市上游逛,在集上吃午餐,下午回家后未外出。22日7时,到雄县服务区上班;23日7时,下班返回雄县东柳村家中,之后无外出。孙某某已接种新冠疫苗2剂次,核酸检测第一次结果为阴性。

2月25日唐山路北区3名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5日,我区收到高新区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称高新区居民张某某、秦某某、秦某某3人,系亲属关系,被定为密接,张某某等3人曾在我区有活动,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月17日张某某带秦某某于15:30左右到眼科医院自助挂号进行核酸检测,15:34缴费,去二楼诊室开就诊单后到一楼进行核酸检测,15:50左右离开。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9日19:12,我区接到上级推送的关于常州市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函中提及我区刘某某为核酸阳性人员王某的同时间段核酸采样人员吕某的同乘人员,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刘某某的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月8日9:49,自辽宁营口站乘坐G1254次列车,12:05到达秦皇岛火车站,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后步行至客运站。13:30乘坐秦皇岛-海港开发区客车,16:00左右在津航大厦附近下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6:20由其单位派车送往海港医院东侧集装箱核酸采集处进行核酸检测,16:40左右返回津航大厦天航项目部宿舍内。

1月12日唐山路北区发布密接者都某某行程轨迹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曹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曹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月9日至12日,每天中午11点左右去凤凰山公园遛弯半小时至一小时。

8月30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唐山同行程人员请主动报备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曹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1年8月30日凌晨2:55,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杭州新冠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同乘密切接触者李某的协查函后,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李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李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28日13:55自邯郸乘坐高铁G6720于17:30到达唐山站,随后拼车到达海港开发区,20:10到达“川椒火锅城”用餐,21:40左右离开。21:43到达“鑫盛KTV”203房间唱歌,23:56离开。

11月2日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刘某行程轨迹公布

南堡经济开发区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病例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公告2021年11月2日18时33分,接到蚌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王某的次密刘某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并对刘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25日16时03分,刘某在无为站上火车,坐G304次列车,17时30分在蚌埠南站下车,乘坐公交车128次到蚌埠站下车,19时25分乘坐T24次列车15车5号中铺,26日5时12分到达唐山西站。随后从唐山西站拼车到南堡,车上共有5人,车牌号冀B2E61C,6时30分到达南堡开发区金港明珠住址后,未外出。

2021年11月2日15时29分,在家万佳超市购买白菜后回家,期间佩戴口罩。20时10分由南堡开发区疾控中心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

8月30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唐山同行程人员请主动报备

近14天以来,有天津市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来返唐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或有本土感染者发生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或接到外省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7:12在唐山站下车。

10月20日唐山古冶区次密接者张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2021年10月19日21时,接到唐山市丰润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闫某和姜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同车间同事张某某的协查函,我中心立即与张某某联系,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其轨迹如下:张某某18号下午17时左右下班,乘坐班车回古冶,18:20到达古冶水韵花苑站点,约18:30分乘坐204路公交车到古冶唐家庄东工房站点下车,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9号上午约6:00在古冶唐家庄东工房站点上车,乘坐204路公交车至古冶水韵花苑站点下车,6:30左右在水韵花苑站点乘坐班车到达单位,下午17时左右下班,乘坐班车回古冶,18:15到达水韵花苑站点,约18:20分乘坐204路公交车回家,后步行回家未再外出。

1月25日19:10-19:30曾某某、曾某某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24小时超市”购买方便面及蔬菜。

我区杨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现在开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8月3日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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